涟钢“十一五”期间由国家环保部(环审[2008]403号)批准建设的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汽车板和取向硅钢生产线为代表的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以下简称产品结构调整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1座3200m3高炉、2×200吨转炉、1套2250mm热轧板带轧机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转炉和热轧板项目于2008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1#200t转炉、2250mm热轧板带轧机于2009年9月建成投产, 2#200t转炉于2010年7月建成投产;高炉项目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3月建成投产。
一、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按环保部对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的要求,执行了环保 “三同时”制度。在淘汰了2×8平方米竖炉、1座380立方米高炉、1座488立方米高炉、1座45吨转炉及其配套设施及型钢厂、棒材一厂、带钢厂落后轧机等落后产能的同时,同步设计并配套建设了齐全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了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见表3:《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汽车板和取向硅钢生产线为代表的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表》。
二、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与地方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通过淘汰技术装备落后、污染环境严重的原有工艺设备,建设汽车板项目,生产国内技术装备水平较高、国内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竞争能力强的板材产品,满足汽车、家电、机电、建筑等行业的需要,并可替代进口。因此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的实施,对加快钢铁行业产品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完全符合湖南省和娄底市地方规划的需要。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一区三片”的涟钢片,属二、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和娄底市钢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总体方向。
三、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与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容性分析
1、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实现工业化的支撑产业。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在经济发展的相当长时期内钢铁需求较大。我国钢产量已多年居世界第一,但钢铁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物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今后发展重点是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该项目的建设与《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主要内容相容性分析见表1。由表1分析可知,该项目符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表1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与《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主要内容符合性分析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建设了1座2800m3高炉、2×200吨转炉、1套2250mm热轧板带轧机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具体符合情况见表2。
表2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配套建设了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涟钢通过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力度,规范工艺操作,使其发挥最佳效能,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100%同步运行。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建成投运后,按环评批复要求淘汰了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削减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016年7-9月,涟钢委托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污染源、涟钢原有工序的主要污染源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详见附件:《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汽车板和取向硅钢生产线为代表的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备案监测报告》)。
(一)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各点位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三)废水监测结果
1、大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小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2、炼铁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炼钢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热轧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水不直接外排(其中大部分废水内部循环利用,少量废水排入大污水处理系统)。
3、炼焦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各项监测因子(不外排,部分废水送7#高炉冲渣,部分用于3#焦炉熄焦),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四)地表水监测结果
备案监测及复测期间,除高溪河入涟水河口上游50m、涟钢9#排口(涟水入涟钢处)上游100m、高溪河入涟水河口(6#排口)下游500m总氮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是涟水河在流经涟钢排污口之前总氮本底值已经较高。
(五)地下水监测结果
地下水各点位所有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环境空气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七)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八)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
所有敏感点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九)振动监测结果
厂界振动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工业集中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振动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限值要求。
(十)土壤监测结果
各点位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十一)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公司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5.96t/a、氨氮为15.68t/a、石油类为2.46t/a。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486.68t/a、so2排放总量为3269.84t/a、nox排放总量为3125.21t/a,均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十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公司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程序》、《涟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管理办法》,将各车间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如炼铁系统高炉水渣由涟钢环保公司回收加工磨细粉,高炉除尘收集后外销综合利用。炼钢系统转炉除尘灰用做炼钢冷却剂,氧化铁皮回收后用做烧结配料。轧钢的边角料作炼钢原料,氧化铁皮及污水处理污泥做烧结原料。其它不能利用的工业垃圾送涟钢新建的工业渣场。
高炉瓦斯灰、废镁铬砖、废机油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中废机油交湖南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理;高炉含锌除尘灰、高炉瓦斯灰由涟钢振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
五、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管控情况
涟钢正委托娄底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预案,对涟钢环境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预计2016年年底前可完成备案管理。
涟钢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涟钢无明显环境隐患,通过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可控(详见附表4《涟钢现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实施计划》。
六、下一步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一)管理措施
1、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配套的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解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实现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申请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
3、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到位,真正做到“铁腕”治污、重典”治污,促进各单位变被动环保为主动环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4、加强环保设施检修维护的督查工作。主要环保设施必须提交检修计划,并对检修效果进行评价,真正实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检修和投运,确保环保设施持续高效、稳定运行。
5、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全过程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6、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设施的高效稳定运行。抓好大污水处理系统、小污水处理系统、360m2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的稳定运行。加强对130m2、180m2,280m2烧结机烟气脱硫、酚氰废水处理站外委运营的管理,确保减排设施的稳定运行。
7、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收集、暂存、运输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规范厂区内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的分类堆存和处置。
8、加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进一步改善公司环境绩效。
9、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人人重视环保、环保与我息息相关、环保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10、尽快完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治理措施
2016-2018年,再投入环保治理资金12450万元,实施一炼轧厂转炉一次烟气湿法改干法除尘工程、生产区域雨污分离、主马路雨水排水系统改造(二期)等一批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的排放(详见附表5《华菱涟钢2016-2018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计划一览表》)。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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